下月起,南京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扩大!
2020年是南京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第六年
目前,我市江北新区及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全区,以及栖霞、浦口、江宁、六合、溧水、高淳的部分区域禁放、禁售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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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2月31日0时起,新增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扩大至以下范围:宁连公路与滁河交汇处—宁连公路沿线以东—宁连公路与宁启铁路交汇处—宁启铁路沿线以南—宁启铁路与沪陕高速交汇处—沪陕高速沿线以西—沪陕高速与滁河交汇处—滁河沿线以西—滁河与槽坊河交汇处—槽坊河沿线以北—槽坊河与宁六公路交汇处—宁六公路沿线以西—宁六公路与马汊河交汇处—马汊河沿线以北—马汊河与宁启铁路交汇处—宁启铁路沿线以东—宁启铁路与滁河交汇处—滁河沿线以东—滁河与宁连公路交汇处。(说明:禁放区域红线横跨的自然村,该自然村全部纳入禁放区域,另外鹭岛荣府小区也全部纳入禁放区域。)
此前禁放范围:雄州街道以下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机场东路招兵河路口—机场东路沿线以南—机场东路与方州桥路口—机场东路沿线以西—机场东路与雄州东路路口—雄州东路沿线以北—雄州东路与宁六公路路口—宁六公路沿线以西—宁六公路与宁连高速路口—宁连高速沿线以东—宁连高速与滁河交汇处—滁河与招兵河交汇处—招兵河沿线以东—机场东路招兵河路口。
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增高淳经济开发区企业及工地,和石固河以东、凤山路以南、永城路以西(不含丁檀村、夏家宕自然村)、湖滨大道东延至致富路、芜太路、花山路以北合围区域内(以上均含道路),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此前禁放范围:石固河以西、湖滨大道以北(含湖滨大道)、官溪河以东、溧芜高速公路以南(含淳溪街道花奔村赵村)合围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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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5月1日起,下列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该区:
(1)东山街道:在原禁放区域基础上扩大至行政区域全境;
(2)秣陵街道:殷巷、东南、下墟、长山、青源、胜太、湖滨、秦淮、太平、牛首、童前社区全部区域,以及家园、双金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洋山河以南、机场高速公路以东、秣陵新河以西区域)。
(3)淳化街道:杨村、方山、横岭、成山、桥头、陵里、王墅、永宁、科苑、大学城社区全部区域。
(4)麒麟街道:麒麟门、麒麟铺、泉水、建南、晨光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北至沪蓉高速公路,东至东郊小镇小区围栏(含东郊小镇、银亿东城小区全部)、绕越高速公路-天泉路-东麒路交界;南至麒麟街道与东山街道交界处;西至麒麟街道与栖霞、玄武、秦淮区交界处。
(5)禄口街道:茅亭、白云路、永兴、机场、钟村、陶东、秦村、高伏、群力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北至来凤路、信诚大道、天禄大道交界,东至信诚大道、天禄大道、令桥路、永欣大道交界,南至沿溪路、禄口大街、永欣大道交界,西至来凤路、高伏社区边界。
此前禁放范围: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
246省道以西,无想山以北,宁宣高速以东,常合高速以南的合围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迈皋桥、燕子矶、马群、尧化、仙林街道区域、栖霞街道绕越公路以内区域以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绕越公路以内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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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工作查证属实的,由接受举报的执法部门,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凡举报下列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按照查实的采购、销售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
(二)未经许可储存或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按照查实的储存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千克)为单位,每单位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
(三)未经许可或者未按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运输烟花爆竹的,违反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资质管理规定运输烟花爆竹的,按照查实的运输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
(四)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能够举证违规燃放当事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200元。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全市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83630300
请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为蓝京城的碧水蓝天尽一份力
来源 | 南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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